为贯彻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充实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团与校民乐团的力量,同济一附中将招收具有声乐、民乐专长且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一、招收条件
1.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连续2年以上团龄;思想品德优良,经团队测试,业务成绩考核为优秀的合唱团员和民乐团员。
2.近两年(2009.3~2011.3)在市教委、市文广局、区教育局及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单项比赛、上海之春等活动中获得市三等奖及以上或区一、二等奖及以上,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
二、降分录取标准
1.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文艺特长生,由专家测试认定特长及学校考评组审议确定后,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按照有关政策,必须填报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为第一志愿。
2.除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以外的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符合招收条件,经测试合格者,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
3.文艺特长生的录取程序及有关政策均按《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执行。
三、报名办法
4月12日前,考生凭有关获奖证书向就读初中学校领取《2011年杨浦区应届初三毕业生的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对口学校申请表》(证书复印件及表格均一式三份),并在该校公示一周(4月12日―4月18日)。4月18日初中校将材料及表格交区教育局,教育局将材料及汇总名册交同济一附中学校。
四、测试内容
声乐 自选一首歌曲 视唱(简谱、线谱可任选)
民乐 自选一首乐曲 视奏(简谱、线谱可任选)
五、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 — 11:30
地点:国浩路100号 同济一附中艺体楼四楼合唱室、民乐室
六、测试结果处理
学校成立文艺特长专业招生领导小组,经招生领导小组测试审议认定后的结果,于4月27日报区教育局义教科,由区艺教委对相关材料审核后,报教育局中招办。学生降分录取后,与同济一附中签订协议。参加中考后,根据协议录取。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