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周召开有关招生学校校长会议,制定各校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办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网址:www.yp.edu.sh.cn)。
2、4月12日前初中各校根据文件的精神及要求,以家长会、学生大会、张贴公告的形式组织宣传。
3、初中各校将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名单,及除优秀团(队)员以外,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名单,在该生就读学校内显著处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该生姓名、出生年月、近期照片等个人基本情况,如考生借读在其它学校,则在籍学校和借读学校都要予以公示。公示结果由领导签字、盖公章,交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公示时间为4月12日—4月18日,并做好本校文艺特长生的报名、填表工作。
4、4月18日初中各校将《2011年杨浦区应届初三毕业的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对口学校申请表》、公示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交杨浦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张嫆处。
5、4月23、24日由各招生学校成立由行政和2名以上专家(外聘)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进行专项测试。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情况记录完整,并保留存档,专家意见一栏必须由2名以上专家签字有效。
6、4月27日招生学校将降分名册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义教科。
7、4月30日区艺教委对招生学校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区教育局中招领导小组审核。
8、5月8日前报送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招收手续,并报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和在全区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