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教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办学目标与发展需要,本校计划于2011年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河
副组长:赵鸣强 潘向英
成 员:张学川 欧阳浩 张 源 沈益雪 陈丽秋 李晓淼
二、拟招收名额:
体育类(田径、定向运动方向):5名
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方向):5名
科技类(智能机器人方向):2名
三、报名条件:
(1)2011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目组个人项目前8名、市区初中组个人项目前5名;
(2)温州市区第二十二届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5名、集体项目前2名的主力队员;
(3)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4)201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
(5)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
(6)201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有关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7)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智能机器人竞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四、报名要求:
1、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学校证明
3、单寸免冠近照一张
4、报名时间:2011年4月24--28日,(参加201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获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22—24日到学校报名。)
5、报名地点:温州十四中学教务处(联系电话:88850848)
五、录取办法:
特长生招生采取设定文化课学业考成绩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校2011年公费生录取分数线70分以下),按学校需要和报名学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非鹿城区户口考生按规定收取择校费。
本方案解释权归温州十四中高中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
温州市第十四中学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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