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莆田市2011年中考体育测试和一级达标校特长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收项目及人数
1、体育类(12人)
(1)田径共8人,其中短跑(含跨栏)男女各1人,中长跑男女各1人,跳跃男女各1人,投掷男女各1人。
(2)篮球4人。
2、艺术类(8人)
声乐2人,舞蹈2人,键盘2人,民乐2人。
二、招收条件
(一)体育类
初中应届毕业生,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绩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的40%。报考田径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报考篮球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身高在1.80米(含)以上。
高中就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平时训练和派出比赛等活动(另行签约)。
(二)艺术类
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和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组织)艺术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教育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获奖的项目与本次报考的项目必须相同),文化课成绩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政、物、化、史、地、生、体七个科目的等级均达到C级(含)以上,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三、专项测试办法
(一)体育类测试办法
1、田径专项测试办法,以每人从指定项目中自选一项进行测试,评出专项测试成绩,评分标准按附件1,满分100分,短跑、中长跑、跳跃、投掷的指定项目为:
(1)短跑(含跨栏):100m、200m、男110 m栏(栏高0.914m)、女100 m栏(栏高0.84m);
(2)中长跑:800m、1500m;
(3)跳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4)投掷:铅球(男6kg、女4 kg)、标枪(男700g、女600g)。
2、篮球专项测试办法,分为助跑起跳摸高、5米三向折回跑、往返运球投篮、投篮四个小项测试计总分,评分标准按附件2,总分100分。身高超过1.80米者,超过部分每2㎝加0.5分再计入总分。
(二)艺术类测试办法
1、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分为基本素质、专项技能两个小项测试计总分,总分100分。评委评分采用当场亮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以后两位)作为该小项的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