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莆田八中2011年音乐特长生招收方案
一 、招生计划数
我校将于今年招收音乐特长生6名,特招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招生名额根据报名学生的专业情况及测试成绩进行调剂,但每个项目招生名额不超过2名,总数不超过6名。
二、招生条件及要求
思想品德良好,在初中阶段必须获得区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组织)艺术比赛二等奖(含)以上,或市级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其他的各级各类艺术比赛或者考级不作为艺术特长生招生的招生条件。舞蹈专业者身高必须在160CM以上。中考成绩必须达到一级达标校录取最低投档分控制线的80%以上.
三、专业测试内容
1.专业面试分音乐技能及音乐素质面试
2.主考音乐技能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器乐演奏与舞蹈表演任选一项.
3.副考音乐技能
声乐、舞蹈及器乐(注:声乐主考生不得自选声乐副考)须选择以外的副考内容.
4.音乐素质
(1)视唱:当场抽取视唱考题,准备一分钟唱出该曲子(简谱).
(2)听音:单音、双音、和弦的听辨与模唱.
(3)加试:有其他特长(如朗诵、主持、相声小品等),由考生自行选择.(加试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四、测试评分
满分为100分,其中主考技能为60分,副考技能20分,音乐素质20分(视唱10分,听音10分)。
五、录取
专业成绩由评委评出分数,从高到低选取.由区教育局监察室、中招办、中教股及学校联合组织测试评定,根据测试成绩和德、智、体、艺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文化课成绩满足条件,专业分同分的情况下,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六、测试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
七、测试地点:莆田八中科技楼六楼音乐室
莆田八中
201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