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之教育方针,全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推进“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活动之通知》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温州市直属初中小学和鹿城区属部分初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之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校体育、艺术、科技人才之培养,促进学校特色项目之发展,我校今年将在小学毕业生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为健全和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温州市鹿城实验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光平 副组长:陈灵燕
成 员:钱仁海、叶加梯、丁剑、叶纯微、曾良中
二、特长生招生计划
1.体育类:田径10名、篮球15名、乒乓球15名、排球10名。
2.艺术类:音乐15名、美术15名、摄影5名。
3.科技类:15名(信息技术10名,科技创新5名)。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以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鹿城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
2.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良好之学习习惯,文化课成绩优良,有体育、艺术或科技特长。
3.具体要求:
田径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在县(区)级田径运动会获得名次和校级运动会获得前6名者。
篮球、乒乓球、排球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在县(区)级篮球比赛获得名次和学校球队之主力队员。
艺术类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之艺术类比赛得奖和学校艺术节得奖者;
科技类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获得县(区)科技节获奖及学校科技节获奖者。
其它确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者。
四、特长生之招生程序
1、特长生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实验中学(杨府山路7号)。
(3)报名应带材料:①小学毕业证明;②户口簿原件;③体育、艺术、科技类获奖证书原件;④六年级两个学期素质报告单原件;⑤近期脱帽单寸照片2张。
2、特长生专项测试
我校成立由行政和各项目专家等组成之考评组,严格按照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核。
7月22日下午2:00到温州市鹿城实验中学参加专项测试。
3、特长生录取
我校以公平、公开、公正之考核原则,依据专项测试之成绩和该特长生之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之名额可空缺)。
7月25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经市中招办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和学校门口公示拟录取和备录取之特长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录取学生家长到温州市鹿城实验中学招生办签写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学生为公费生,已被录取之特长生不再参加辖区分配和其它学校招生。
温州市鹿城实验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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