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接轨高校招生,培养全面发展、学有专长的人才,浙江省温州第十二中学将面向温州各县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学生,在中考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分。认定名额控制在12人。实施方案如下:
一、特长项目
A类7名:篮球(4名)、田径(3名)
B类5名:古筝(2名)声乐(1名)美术(2名)
二、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从温州第十二中学网站上下载表格(http://www.w12z.com), 填写好表格后,携带考生学校提供的初三成绩单、学校证明、户口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单寸照片(彩色)两张、初中以来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到温州十二中教务处(8楼)。报名时间:
4月24-28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三、报名资格
相应特长项目,初中阶段具备相应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等级资格或符合以下条件:
A类: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目组个人项目前8名,县市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6名。
市运会(青少年部)篮球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市区中学生体育节篮球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
B类: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等奖)获得者,或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四、选拔程序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专项水平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将被通知参加面试。B类特长生需经专项和素质测试。A类不再单独组织测试。经学校认定后,公布特长生招生优惠加分名单,签订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并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五、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特长生专项水平,学校在中考录取时对特长生认定对象给予不同档次的优惠加分:
A类:田径优惠加分50分、篮球优惠加分30分、特别优秀的可优惠加分50分。
B类:声乐优惠加分30分。
六、特长生的权利与义务
被认定为特长生招生对象的,在自愿基础上将与温州第十二中学签订特长生认定协议书。根据协议在中考录取时享受优惠加分,进入温州第十二中学后积极参加有关赛事的训练及比赛为学校争光。
七、其它
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温州第十二中学校长室。
备注:
获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当天,把文化课成绩(须经所在地中招办证明)送到我校。
温州第十二中学
2011年4月18日
报名表下载1.doc
大约在14世纪,欧洲出现了一种在多弦乐器上加键而成的击弦古钢琴——克拉维卡琴。这种古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