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类
1.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6千克、女4千克),铁饼(男1.5千克、女1千克),标枪(男700克、女600克)任选一项。
2.篮球:投篮、助跑摸高、全场比赛。
3.健美操:形象气质、综合素质、专项素质、乐感。
四、专业分数
音乐(含舞蹈):技能80分(分主项和副项,主项50分,副项30分,声乐必考),模唱20分,共计100分。播音主持:朗诵70分,命题表演30分。
美术:素描100分、彩画100分;书法:楷书(命题创作)100分,楷书以外的一种书体(规定书写内容)100分 。
体育:健美操100分(形象气质10分、综合素质40分、专项素质40分、乐感10分);田径、篮球参照名次、成绩确定等级。
五、招生计划
在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艺体特长生,其中正榜80人:音乐20人,美术(书法10%)40人,体育20人。
六、录取方法
1.专业合格证发放:依据枣教发【2011】29号文件规定,按音体美招生正榜计划总数1:3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书,考生凭合格证书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报名。
2.艺术特长生:音乐特长生分为五类,分别加100分、70分、50分、30分、10分;美术特长生分为五类,分别加90分、60分、40分、20分、10分。
3.体育特长生:一类可破格录取(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凡文化课成绩低于20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二类按文化课的统招分数线30%加分,三类按文化课的统招分数线20%加分。
4.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获得加分后,分类按序列单独录取。(1)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正榜生80人。(2)正榜外的考生,分别按文化课非正榜各榜次招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录取榜次;低于市划定的枣庄三中当年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特长生,不再按特长生序列录取。
七、考试监督
1.艺体特长生招生全过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艺体特长生招生监督检查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邀请社会各界、部分考生家长进行现场监督。
本方案解释权归枣庄三中招生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东校: 张主任3255758 杨主任 3255770 郝主任3256072
西校: 吴主任3125068 张主任 3125025 高主任3125088
枣庄三中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