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田径
(一)专项测试(60分):从200米、400米、1500米、跳远、男子三级跳远、男子铅球(6kg)、女子铅球(4kg )、男子铁饼(1.5kg)、女子铁饼(1kg)、男子110m栏、女子100m栏、跳高、男子标枪(700克)、女子标枪(600克)等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测试(报名表中填写清楚),并达到最低成绩控制线(见表),评分方法采用高考标准执行。
专项最低成绩控制线
项目 |
性别 |
专项最低成绩控制线 |
200m |
男 |
25″3 |
女 |
29″5 | |
400m |
男 |
57″ |
女 |
1′10″ | |
1500m |
男 |
5′ |
女 |
6′ | |
男子110m栏 |
男 |
18″ |
女子100m栏 |
女 |
20″ |
跳高 |
男 |
1.5m |
女 |
1.2m | |
跳远 |
男 |
5.8m |
女 |
4.3m | |
男子三级跳 |
男 |
12m |
铅球 |
男(6kg) |
10m |
女(4kg) |
8m | |
铁饼 |
男(1.5kg) |
28m |
女(1kg) |
23m | |
标枪 |
男(700克) |
30m |
女(600克) |
20m |
(二)素质测试(40分):从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中任选一项参加测试(报名表中填写清楚)。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09年4月26日上午8 : 00到下午6 : 00,考生于26日上午7 : 40到指定地点报到。
2、地点:艺术类:长汀一中艺术馆
体育类:长汀一中体育运动中心
3、要求:考生食、宿自理,艺术类考生绘画工具、乐器、音乐磁带等自备。各中学应派老师带领考生报到,并于4月26日上午7:30到长汀一中保卫科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的体育考生必须备好塑胶跑道专用短钉(0.8cm以下)跑鞋。
六、录取和管理办法
1、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为6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为75分,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体育类按招生名额1:3划定入围名单,艺术类按招生名额1:2划定入围名单,文考成绩符合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田径专项考生达到市赛初中组前三名(含第三名)且体育、文考成绩双入围者优先录取,剩余名额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同分文考成绩符合要求,按语、数、英总分排序录取)。
2、考生录取后应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无条件参加学校的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
3、若考生达不到文化和专业要求,根据宁缺勿滥的原则,可不取满招生名额。
4、录取名单由学校报县招生办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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