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州市201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莱州一中2011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收录取工作办法。
一、招生原则及数量
1.招生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择优。
2.招生数量:音乐特长生50人,美术特长生100人,体育特长生30人。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且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莱州一中。
2.学生基础素养(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必须在C(含C)以上。
3.音乐
以中考重点高中计划内学生文化课成绩录取线降180分作为音乐生文化课资格线。各类专业方向成绩特别突出的,不受此限制。
(1)舞蹈生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70分以上且达到文化课资格线的学生,在自己所报考项目内安专业成绩就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各项目限额。(招收不满,名额划归声乐)
(2)器乐生
专业成绩70分以上且达到文化课资格线的学生,在自己所报考的器乐小项内按专业成绩就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各项目限额。(小项目收不齐的,招生名额划归声乐。)
(3)声乐生
专业成绩70分以上且达到文化课资格线的学生(身高受限一票否决),在自己所报考项目内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人数以原招生计划为基础,并补齐器乐、舞蹈空余名额,招够计划数50为满。
(4)录取顺序
舞蹈→器乐→声乐(同时兼报多项的,前项录取优先)
(5)项目设置及要求
项目(专业方向) |
男女限制 |
身高下限 |
招生计划 |
舞蹈 |
仅限女生 |
162cm |
8 |
器乐(民族、西洋管弦) |
男女不限 |
男170cm/女158cm |
14 |
声乐 |
男女不限 |
男170cm/女158cm |
28 |
4.美术
招生数量100人。
(1)已参加2011年全市美术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无色盲、色弱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