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云南省一级完中,曾被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贯彻体育条例先进学校。近年来,为普通高校及各类社会团体输送了大批艺术、体育人才,中国教育电视台专题报道宣传。
为抓好我校艺术、体育工作,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满足家长和社会的需要,经通海县招生委员会批准,2009年我校在指导性招生计划中面向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特长生30人。
一、培养目标
为全国各级各类高校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新生,向专业团队单位输送艺术人才和高水平的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高中特长生30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思想品德好、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艺术基础修养和体育竞技能力并参加2009年中考的通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专业考试:
参加2009年玉溪市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统一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专业(专项)设置及考试时间、地点等见《玉溪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玉招字[2009]16号“关于组织玉溪市2009年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通知”。
2009年7月15日考生本人持中考《准考证》、《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一张,到我校办公室填写《通海一中2009年高中特长生招生志愿表》。
五、录取原则:
在县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划定我校特长生文化分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分达最低控制分线以上者,签订定向培养约定书,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六、特长生收费标准:
按正常录取学生收费标准收取。
通海一中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