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筝名的由来
关于筝的源流,史料记载说法不一。大致有三种说法:
其一,分瑟为筝说。据唐代赵磷的《因话录》记述:“筝,秦乐也,乃琴之流。古瑟五十弦,自黄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宋代丁度的《集韵》中,也载有类似的说法:“秦人薄义,父子争瑟而分之,因此为名。筝十二弦,盖破二十五而为之也。”
其二,筝筑同源说。东汉应劭《风俗通》云:“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宋代徐铉校定重刊本)中记载:“筝,鼓弦,竹身乐也,从竹,争声。”
其三,蒙恬造筝说。据《隋书·音乐志》载:“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造。”但刘朐在《旧唐书·音乐志》中记载:“筝,秦声也,相传蒙恬所造,非也!”清朝著名的训诂学家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记载:“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为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为十三弦。”这一段文字,记述了蒙恬曾改革了筝。
总之,筝很可能来源于一种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简单乐器。产生的年代当在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代。筝、筑、瑟的关系,既不是分瑟为筝,也不是由筑演变为筝,而很可能是筝筑同源,筝瑟并存。五弦竹制筝演变为十二弦木制筝,筑身筒状共鸣结构演变为瑟身长匣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照了瑟的结构而改革的。
1.2筝的主要流派
自秦、汉以来,古筝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并与当地戏曲、说唱和民间音乐相融汇,形成了各种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流派。最为著名的有河南筝、山东筝、潮州筝、客家筝、江浙筝五个派系,其筝曲及演奏方法各具特色。
2.古筝文化
东方美学的一个鲜明特性就是重含蕴而不重直露,重神似而不重形似,重情韵而不重理性。无论在绘画、书法、文学、音乐、园林等方面,概莫能外。但与绘画、雕塑、摄影等诉诸视觉形象的刻画不同,音乐家创作的音乐形象是看不见摸不着却可感受得到的。古筝艺术在表演上不是炫耀技法,而是以情韵来表现内涵,表达方式委婉含蓄、韵味悠长。筝曲是古朴典雅的华夏民族文化的掠影,通过其如歌般流动的音乐织体,塑造出生动的音乐形象。
2.1筝乐的社会功能
筝乐在古代得到广泛的应用,深受各阶层人士的欢迎与喜爱,是一种雅俗共赏的艺术,其功能主要体现在:1.民间娱乐。2.用于雅乐,就是在朝廷里的郊庙祀典中使用。3.用于大型的乐舞演奏。4.用于宫廷和贵族宴享娱乐。5.文人的自娱自乐。6.小范围的室内娱乐。7.秦楼馆舍。筝乐更多的是职业艺妓表演,在大众娱乐场所酒楼歌馆进行,听众广泛,也更具娱乐性。8.国际友好交流。筝在很早的时候就传到了国外,包括日本、朝鲜和东南亚。
由此可见,自古以来,古筝就是家喻户晓、雅俗共赏的传统乐器。筝曲音韵典雅含蓄,旋律流畅优美,能表达许多层面的东西,如人的悲喜、忧伤、欢快等各种情绪,自然界种种情景,社会生活场景等。古筝弹奏所流露出的古典韵味更能体现刚柔相济、阴阳结合的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