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艺体特色教育体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和体育工作,促进艺体特长生的更好更快发展,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部分艺体特长生。为保证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指标:
海南中学高一艺体特长生招生总指标为60人,具体项目和人数如下:
1、艺术36人。其中:⑴舞蹈18人(其中男生6人,女生12人,;⑵声乐3人;⑶民乐3人(古筝、扬琴、琵琶、二胡);⑷西洋管乐2人(单簧管、萨克斯、小号);⑸西洋弦乐2名(小提琴)⑹钢琴1人;⑺美术4人;⑻书法3人。
2、体育24人。其中:⑴田径7人;⑵足球7人;⑶健美操5人;⑷篮球5人(男)。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省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2011年秋初中学应届毕业,户籍符合省中招要求,素质优秀,特长显著,同时满足相应项目的要求(附件1《报考条件》)。
四、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3—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海南中学教务科(高中部第二教学楼二楼)。报名提供材料:①学生手册;②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一寸近照2张。凡发现提供的材料有虚假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考试时间:2011年5月7日(周六)。今年不设初试和复试,只进行一次术科考试。
六、招生录取办法:
1、按各类项招生指标数的1:1.5比例确定特长生入围人数。
2、入围的艺体特长生必须参加全省中考,艺术特长生中考成绩原则上达到海中高一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50%,体育特长生原则上达到30%,则按特长项目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个别艺术、体育特长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按特长项目比赛名次择优录取。
3、术科考试内容、方法和录取补充说明详见《2011年秋海南中学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有关事项和录取补充说明》(附件2)。
七、联系方式:(0898)65883641(教务科)。
想了解详情,请登录海南中学网站:www.haizhong.edu.cn
海 南 中 学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