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怀化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田径、男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跆拳道、柔道等。
2、艺术:声乐、舞蹈(含体育舞蹈)、器乐、美术、健美操。
三、招生条件
1、凡在县级中小学生运动会、文艺汇演、书画比赛(指当年)中获得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有志在中方一中学习专业者。经面试,文化成绩可在我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0分录取。
2、凡近二年在怀化市(或更高层次)运动会、文艺、书画比赛(由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有志在中方一中学习专业者。经面试,文化成绩可在我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0分录取。
3、经推荐,学校审核认定该生在特长方面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毕业生,有志在中方一中学习专业者,文化成绩可在我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30—50分录取。
中方县第一中学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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