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中学是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我校舞蹈艺术社团享有良好声誉,并在市区比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我校学生艺术修为及涵养,根据浦教德〔2011〕14号文件精神,现拟定我校2011年招收本区应届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浦东新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艺术特长生。
1、身体健康,思想品德优良。
2、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在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学校或新区的学生艺术团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3、招生对应项目及名额:舞蹈特长生8名。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申报艺术特长生须经所在初中学校推荐,并填写《2011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申报表从在读初中领取)。
2、就读初中学校经严格审查,加盖公章后,并将拟推荐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3、考生需携带相关艺术特长考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一式四份艺术特长生申报表,于测试当天一并带来,当场报名。
三、测试安排
1、测试地点:文建中学体操房
2、测试时间:考生于4月28日上午8:30—9:30报名,并依次当场参加考试。
3、测试内容
(1)面试身高、体态等身体素质条件;
(2)一段民族舞蹈,时间2-3分钟(音乐光盘自备);
(3)现场模拟舞蹈动作。
四、选拔原则及优惠政策
1、根据特长测试情况,按1:1.5的比例确定艺术特长备取生,经教育局审核后,艺术备取生名单将在区招生办网站上公示一周。
2、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仅在已取得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范围内进行,其录取顺序在“中高职贯通志愿”之后,“一到十五志愿”录取之前。
3、获得我校“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学业考试成绩上加10分的优惠政策,加分后达到我校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投档程序(不含择校分数线),再按中考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舞蹈8名艺术特长生。同分考生参照《关于2011年浦东新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同分情况下的处理办法进行。未录取的考生,将恢复原始考分继续参加“一到十五志愿”投档。
4、凡被确定为我校艺术(舞蹈)特长生的考生进入文建中学后,须按规定参加文建中学舞蹈艺术团的日常排练和相关比赛、演出活动,并进行相关考核。
本方案解释权归上海市文建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
上海市文建中学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