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具备招生资格。具体招生学校和项目见附件4。
二、文艺特长生条件和资格审定:
1、获得市、区教育部门或其它部门举办(经市、区教育部门认定)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艺术展演和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获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的学生;
2、积极参加市、区、学校学生艺术团队活动,表现突出;
3、文艺专项特长规定:器乐、弦乐、民乐、管乐、声乐、舞蹈、工艺、书画、茶艺等专项技能在中等级别以上。
三、招生办法:
1、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择优录取文艺特长生。文艺特长生的资格认定:由本人提出、小学推荐、经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专项测试资格认定,经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专业测试后在该生的《2011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推荐表》(附件5(以下统一简称《招生推荐表》)上签(校长)名盖(学校)章,送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2、特长生限报送一所项目对口学校,如第一次测试未被录取,可凭《招生推荐表》再次选择其它对口学校报名进行第二次测试。如有特长生重复报送,将被取消特长生资格。
四、工作流程:
1、4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根据《黄浦区初中预备班特长招生项目布局》(附件4),制定相关特长生招生简章【特长项目、招生要求、两次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必须在5月5日以后)、面试地点等】,由初中学校将招生简章发至各小学,并报送一份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备案。
2、4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好《招生推荐表》,推荐学校必须掌握好“一人一表”的原则,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3、4月30日,报名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专项测试认定。由学生自带《2011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推荐表》及艺术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到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福州路539号)进行专项测试,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团,对文艺特长生进行资格认定。
4、5月15日前,各初中学校进行第一次面试,如学校认为该生不符合本校文艺特长生推荐要求,《招生推荐表》当即退回;5月22日前,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组织文化类考试,违反本规定的学校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两次面试后,于5月25日前将经校长签字盖章认定的特长生汇总并排序,制定汇总表送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xqingsn@hpe. cn)。
5、5月29日前,对各校报送的《招生推荐表》进行审核,于5月31日将审核批准后的《特长生名单》反馈至各初中、小学(由各初中、小学派人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领取)。
领取时间:9:00——11:00 13:00——16:30
6、《特长生名单》反馈后,各小学将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特长生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一旦查实,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黄浦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