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认定时间:2011年4月30日
8:30——11:30 13:00——16:30
二、资格认定地点: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福州路539号)
三、资格认定项目:1、器乐2、声乐3、舞蹈4、戏剧5、工艺6、书法7、绘画8、茶艺等(自备乐器和音带)
四、资格认定实施流程:
考生向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招生推荐表》(校方确认) 自行填表、张贴1寸照片、学校盖章 考生自带《招生推荐表》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文艺特长生现场资格认定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将于5月5日前将《招生推荐表》送回考生学籍所在学校 校长室将《招生推荐表》发给各位考生。
五、注意事项:
1、4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好《招生推荐表》,推荐学校必须掌握好“一人一表”的原则,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2、4月30日(周六),报名文艺特长生的学生进行统一专项测试认定。测试当天学生自带《招生推荐表》及各类艺术专业的相关证书,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团对考生进行相关资格认定(是否符合我区文艺特长生的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