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汕头市实验学校2011年招收美术、音乐特长生各50名,全部为计划生。
二、招生对象
参加汕头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并参加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与我校联合组织的美术或音乐术科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美术、音乐特长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4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实验学校教务处(电话:88930633)。
(三)报名方法:考生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③初中阶段相关学科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美术专业:
1.素描静物写生或色彩静物选考一项,满分100 分。
2.考生须在150分钟内完成一幅较完整的作品。
3.选考静物素描的考生自带铅笔或炭笔,橡皮;选考静物色彩的考生自带须自带画笔、颜料;画板、画纸由考场提供。
(二)音乐专业:
1.必考项(占10%):视唱练耳。 (学习视频)
2.主考项(占60%):声乐、钢琴或器乐(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做为主考,自选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曲目一首。自备伴奏带或CD碟;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3.副考项(占30%):声乐或钢琴,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曲目一首。
说明:
①考生必须参加必考项、主考项和副考项的考试;
②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
③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④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五、术科考试和成绩公布时间
1、考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考试地点为市实验学校(音乐:阶梯教室;美术:文体楼画室)。。
2、成绩公布:2011年5月4日(星期三)在汕头市实验学校布告栏公布公示。
六、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
1、美术、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以上考生,由学校上报市招生办审核。
2、市招生办在学校上报的术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根据学校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汕头市实验学校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