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快乐成长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对学校艺术体育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艺术体育后备人才成长创造良好发展条件,不断提高我市学校艺术体育工作水平。
二、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一)资格学校条件
2011年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以往有无艺术体育特长生办学经验确定。所确定学校原则上应该是艺术教育工作开展较好且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等。
(二)资格学校的认定
1. 凡欲进行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的学校,由学校向所在县区教育局提交申请,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认定。原则上各县区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最多仅限一所。各县区上报时间截止4月30日。
2. 由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宝鸡考试招生网”公布全市2011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3. 招生项目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由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确定后报县区教育局审定,县区教育局上报学校名单时一并上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宝鸡考试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及认定
(一)报考资格
1. 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初中毕业生。
2. 初中阶段在国家、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获奖的初中毕业生。
3. 初中阶段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的艺术类竞赛、汇演中获奖的初中毕业生。
(二)资格认定及考生报名
考生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自行报名,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依据报考资格要求负责审核考生资格。报名时间为5月20-25日。报名工作结束,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填写《宝鸡市2011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30日前报县区考试管理中心,各县区5月31日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公布。
五、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1. 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测试时,市考试管理中心抽查监督。
2. 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4日,具体学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市考试管理中心将在“宝鸡考试招生网”公布。
3. 7月5日,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向市考试管理中心上报《2011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学生名单》(见附件3),上报名单时必须填写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宝鸡考试招生网” 集中公示专业测试合格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名单。
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
1. 渭滨区姜城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在全市范围内提前单独录取。其他县区面向本县区招生。
2. 报考渭滨区姜城中学艺术体育班的考生须参加姜城中学统一专业测试。其资格初审及报名工作,由渭滨区教育局和姜城中学负责。
3. 通过艺术体育特长招生资格学校专业测试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相应填写专业测试所通过的学校。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对艺术体育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分数线的考生,由市、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5. 中招工作结束后,市考试管理中心对体育、艺术特长招生情况进行汇总、备案。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 2011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和有关学校要落实工作责任,主动配合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县区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要负责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项目等向社会公布。
3. 各县区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尤其在体育特长生测试前,要经过体检程序,严防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4.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部门以及有关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县区教育局要负责本县区特长生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高中将取消招生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查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1. 2011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汇总表0.doc
2. 2011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学生名单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