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艺特长生条件和资格审定:
1、具备201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且在黄浦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市、区级学生艺术团的优秀团员;
3、在黄浦区报考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国家教育部批准组织和市教委确认的全国艺术类展演和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一、二等奖;上海市市级艺术类比赛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本区艺术类比赛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
4、参加市、区、学校学生艺术团队活动情况;
5、文艺专项特长规定:器乐、弦乐、民乐、管乐、声乐、舞蹈、工艺、书画、茶艺等专项技能在中等级别以上。
二、可招生文艺特长生学校及项目:
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上海市格致中学、上海市大同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
上海市光明中学
黄浦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上海市敬业中学、上海市第八中学、上海市市南中学
三、各校招生文艺特长生项目及人数:
学 校 |
面向全市范围
招生项目 |
本区范围招生项目 |
特长生数 |
格致中学 |
民乐、声乐、工艺 |
器乐、声乐、工艺书法、舞蹈、茶艺、绘画 |
28 |
大同中学 |
管乐、弦乐、民乐、声乐乐 |
管乐、弦乐、民乐、声乐、舞蹈、工艺书法、绘画 |
28 |
大境中学 |
声乐 |
声乐 |
5 |
敬业中学 |
|
舞蹈、民乐、声乐 |
4 |
光明中学 |
声乐、舞蹈、管乐 |
声乐、舞蹈、管乐、书法 |
5 |
市八中学 |
|
舞蹈、声乐 |
3 |
市南中学 |
|
美术、舞蹈、器乐、声乐 |
2 |
合计 |
75 |
四、招生工作办理程序:
1、凡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应于2011年4月15日前,根据本校文艺团队建设需要,制定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办法,报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审核,审核修改后于4月22日起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
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团员,经所在团队严格考核,被评为优秀团员,填写《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团队、就读学校、区县教育局及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并必须在该生就读学校内公示一周后取得市文艺特长生资格。
3、黄浦区教育局委托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团对报名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专项测试和资格认定4月30日,学生自带《2011年黄浦区初中升高中文艺特长生招生推荐表》及艺术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福州路539号)进行专项测试,过时不候。
4、5月5日前,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将《招生推荐表》送回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回户籍所在地考生”到区招办领取),由各校将《招生推荐表》发还给各位考生。
5、5月8日前,各高中、完中进行第一次面试,如学校认为该生不符合本校文艺特长生推荐要求,《招生推荐表》当即退回;5月15日前,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组织文化类考试,违反本规定的学校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两次面试后,于5月16日前将经校长签字盖章认定的特长生汇总并排序,制定汇总表送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xqingsn@hpe. cn)。
6、5月20日前,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将审核后的文艺特长生名单交区招办,由区招办在区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市、区级艺术类展演和比赛指纳入市、区级艺术比赛计划内的比赛。
2、特长生张榜公布后,凡群众举报查实后按规定取消特长生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经区教育局批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上海市学生艺术重点团队优秀团员的文艺类特长生,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招收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队优秀团员的文艺特长生和区级文艺特长生,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可送档录取。
4、被确认为文艺的特长生,在填写志愿表时,应把对口报考学校填在《志愿表》中“统一录取志愿栏”中的第一志愿。
5、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黄浦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