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组建学校高中艺术专业班,选拔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进入我校专业班学习,根据《2007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招生的实施办法》,依据我校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07年株洲市景弘中学高新艺术特长生考试认定实施办法》,凡是达到我校实定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标准,可以作为我校高新艺术特长生予以录取,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认定对象
凡具备报名条件的株洲地区2007年上学期初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均可以向我校报名申请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达到我校特长生认定标准的为特长生。我校为民办学校,有独立招生录取的政策,可以优先录取合格的特长生来我校学习(填报任何省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级中学特长生志愿均不会影响我校录取结果)。
二、政策优惠
高新艺体特长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特长生认定测试,专业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省示范性高中艺术生收费线者,学费减半[每学期只交1600元学杂费(以物价局审核为标准),三年可减免费用9600元]。被我校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必须签定相关协议,确定在校三年内接受学校的艺术专业相关培训和内容安排.
三、其它招生要求事项
详见《株洲市景弘中学2007年高中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四、报名条件
1、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成绩达到初中毕业标准。
2、初中期间参加以下任何一项艺术或体育竞赛并获奖:
①2005—2007年株洲市三独(含艺术之星)比赛
②2005—2007株洲市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
③2005—2007株洲市中小学生“三好杯”运动会
④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活动及省级运动会
⑤初中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和城市四区主办的艺术、体育竞赛活动或担任学校艺术团队的骨干,表现特别突出,可以由毕业学校推荐参加测试认定,推荐名单须公示一周无举报,学校须出具公示证明材料。
五、特长生招收计划
音乐、美术特长生共计50人,体育特长生待定。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6月22日至6月25日在景弘中学教务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电话:8475243、8475114
七、报名依据
学生本人学籍卡、报名条件要求的资料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开具学校推荐证明的须带原件),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学校验收合格后开具准考证并登记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八、测试时间与地点
6月26日:8:30—11:30
音乐学科:株洲市第四中学艺教部一楼大厅
美术学科:景弘综合教学大楼四楼美术教室
体育学科:具体见考试安排通知
九、成绩公示
实行认定结果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校园门口和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十、工作程序与负责人员
1、高新艺术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彭强
副组长:凌建宏 李飞国
成员:汪海 周胜军 李思 邓君 黄雅莎 李金良 王彬彬 兰玲梅
2、工作要求
①认定工作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为具体负责人,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艺体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②测试要以《测试标准》为依据,科学设置考试项目与评价标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徇私舞弊。
③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我校的艺术特长招生考试,考试人员要严格把关,否则认定结果无效。
④严肃考场纪律,实行封闭测试。学生须持“两证”(会考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附件(各专业认定测试办法):
2007年株洲市景弘中学高新音乐特长生认定办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景弘中学教务处
三、考核时间:6月26日 上午8:30—11:30
四、考核地点:四中艺教部一楼大厅
五、考试科目:音乐主专业测试和视唱练耳测试
六、考试结果公布:6月27日上午 在学校门口与网站上公布录取考试成绩与结果。
七、 音乐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类别 |
基本条件
(附加分) |
基本素养
(40分) |
作品表现
(30分) |
技能技巧
(30分) |
声
乐 |
形象好,气质佳,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嗓音条件好,发声器官无病变,符合学习声乐的要求,男生1.65M以上,女生1.55M以上。 |
1、 视唱(20分)简谱视唱曲和无升降号五线谱各一首。要求音准、节奏准确,连贯圆润,富有乐感和表现力,调式感觉明显,乐思流畅。
2、 练耳(20分)两个八度以内的基本音级和升4、降7的单音模唱;一个八度以内的所有自然音程模唱。所有原位大小三和弦的模唱;四个小节的节奏模击。四个节奏型的旋律短句模唱。
(学习视频) |
能有感情地、流畅地、完整地演唱自选歌曲,声音表现力强,作品主题突出。 |
1、演唱姿势优美;2、呼吸正确,气息流畅。3、咬字准确,吐字清晰;4、有良好的共鸣;5、有科学的发声方法,声音甜美、纯净、圆润、高亢、明亮。有穿透力;6、演唱自选作品难度相当于业余考级6到9级; |
器
乐 |
形象好,气质佳,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1.60M以上,女生1.55M以上。 |
自选乐曲主题表达准确,乐感好,演奏表现力强,音准好,作品流畅、清晰、完整,富有表现力。 |
1、演奏力度对比恰当,速度快慢控制好;2、演奏方法正确,能演奏出乐器的最佳音色;3、演奏自选曲目难度相当于业余考级6到10级; | |
舞
蹈 |
五官端正,气质佳,上下身比例协调;臂长、身高比例协调,标准为1:1.3—1.5;身高:男生1.68M以上,女生1.60M以上;体重:女生48公斤以内,男生视身高而定。 |
能完整地表演一个自选舞蹈作品,准确把握和体现该舞蹈的主题内容、风格、韵律、节奏等,做到以情带舞,以舞传情。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 |
1、2分钟以内的自编技能与基本功的组合展示;2、作品表演中能够将舞蹈技巧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出自己的舞蹈技巧和能力;3、能够较好地模仿评委老师或教学录像带的3—4个连贯舞蹈动作。 |
2007年株洲市景弘中学高新美术特长生认定办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景弘中学教务处
三、考核时间:6月26日 上午8:30—11:30
四、考核地点:四楼美术教室
五、考核科目:静物素描
六、考试结果公布:6月27日上午 在学校门口与网站上公布录取考试成绩与结果。
七、考试评分标准
1、 构图完整、均衡性 (30分)
2、 造型准确,大小比例合适,黑白灰大关系整体感 (40分)
3、 有一定的细节塑造,主次分明感 (30分)
4、 工具要求:八开素描纸,铅笔、木炭笔表现均可。
九、备注说明
1、 国画和书法专业特长的同学统一参加静物素描的测试,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2、 上述两个专业可以携带相关作品2—3件及获奖荣誉证书等,已供学校参考择优录取。
株洲市景弘中学高新艺术特长招生领导小组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