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1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梅陇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纳上学校工作日程。学校制订本方案,提高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加强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科学操作,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创设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健康发展的教育平台。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专项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卫洪光
成员:蔡湘群、沈倩如、宋莉莉、陈 侠、
陆海兵、施 帆、陈慕云、钟元
工作小组:
宋莉莉、施 帆、温留扣、陈芙蓉、
陈雪梅、陆海兵、陈慕云、钟元、陈德喜
二、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
1、管乐:7名;
2、舞蹈:4名。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以艺术特长水平为主,全面考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四、工作程序
1、上报、公示学校招生方案:(4月26日——4月29日)
学校制定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经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艺术特长招生信息(校公示栏、校门公示栏、网络信息平台,发函到重点学校。)。
2、推荐、自荐:(4月29日——5月3日)
按文件规定做好报名信息汇总及确认工作,保证与家长、学生的信息沟通顺畅、及时、准确。
3、专项测试:(5月5日/周四下午1:00开始)
被推荐或自荐生到就读小学领取《2011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推荐自荐表》,由就读小学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表格到我校进行艺术特长面试与综合素质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