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全体、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为了给素质优秀、基础扎实、和有某方面特长的学生施展才能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以适应社会需要,我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优生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已评为三好学生者。
2、有较强的自觉、自律、自教、自强能力。思想活跃,善于提出问题,有自己的见解,有较强的探索精神。
3、注重道德修养;尊敬老师;尊重同学;遵守校纪校规,热心服务,诚恳待人。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基础课成绩优秀,两期考试各科成绩总分均名列全年级前30名。
5、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初步掌握一项艺术(音、美)特长或一项体育专长。
6、会使用语言实验室视听设备,能掌握微机的基本操作。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的7月中旬评选,下学年9月初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2、评选程序:
①学生自我推荐(学生个人写总结700字左右)。
②各班主任在征求班委会、科任教师意见基础上,在本班三好学生中向年级组长推荐候选人3名,并由班主任写出推荐材料(200 - 500字左右)。
③各年级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向政教处推荐,由政教处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出初步名单(每个年级5名左右)由行政会最后审定。
(三)特优生的奖励
l、发给“特优生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和《万州第一中学光荣册》,发给相应奖金。
2、指定中学一级教师或高级教师进行个别辅导。
3、优先使用实验室,语音室和微机室。
4、可凭“特优生证书”到图书室开架借阅图书十册。经指导教师签名同意后,可到资料室查阅资料。
5、优生参加学校和校外组织的与学习有关的各项活动,升学时有享受优先保送和推荐的权利。
6、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及家长单位寄发喜报。
二、特长生的评选
凡是操行评为良好、优秀等级,学习成绩各科及格,体育合格的同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评为特长生。
1、某学科竞赛获学校第一名(或一等奖),区前三名(或二等奖),市前十五名(或三等奖)及以上者。
2、体育成绩初一,初二年级达少年级运动员,水平,初、高中学生达二级运动员水平,并曾打破一次区纪录或集体项目获区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体育单
项破地区纪录者;或集体项目获区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在省市竞赛中获第八名及其以上奖励者;或全国竞赛中单项获奖者。
3、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在文艺比赛中个人获区第一名者,或获区第一名集体奖的主要队员;或在美术方面,上美院或西师美术系预选线水平或此相当者。
4、参加“三小”(小发明、小论文、小制作)活动,获单项区第一名(或一等奖),市三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5、参加区以上征文比赛获区级第一名(或一等奖);市级第三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6、学校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连续三次获学校前三名或在书法美术竞赛中,获区第一名及其以上者。
三、评选方法及奖励
l、由班主任推荐,年级组长审查报教务处复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2、每年7月评选,9月初召开表彰会。
3、发给“特长生证书”,每人每届发给相应奖金。
4、指定教师进行个别辅导。
5、凭“特长生证书”可到图书室开架借阅图书5本。
6、记入学生档案和《万州第一中学光荣册》,毕业后学校可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
7、特优生、特长生每学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