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分数要求
初试:
初试总分310分;统考科目单科33分;业务课合计180分,单科80分。
复试:
专业80分;外语(笔试+口试)85分。
二、拟录取
㈠招生规模
2011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为112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2人。
㈡招生限额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音乐学”(学科代码050402)“舞蹈学”(学科代码050408)。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限额如下:
单位 |
音乐学系 |
作曲系 |
声乐系 |
民声系 |
钢琴系 |
管弦系 |
电子琴系 |
招生限额 |
10 |
11 |
6 |
3 |
7 |
2 |
|
单位 |
民乐系 |
音教系 |
乐器工艺系 |
流行音乐系 |
研究所 |
舞蹈系 |
总计 |
招生限额 |
4 |
10 |
7 |
1 |
7 |
12 |
80 |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为“音乐创作与表演”(学科代码05510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限额如下:
单位 |
作曲系 |
民声系 |
管弦系 |
民乐系 |
流行音乐系 |
钢琴系 |
声乐系 |
总计 |
招生限额 |
2 |
2 |
|
4 |
4 |
15 |
5 |
32 |
3、学术型研究生可调剂到同方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国家招生计划的分配
㈠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其中定向、非定向为国家计划招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为国家计划外招生。
㈡今年的国家计划为65名。其分配原则如下:
1、目前具有学院重点课题以上在研项目的培养单位优先分配国家计划名额;
2、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同分配国家计划。
㈢各单位非定向生限额如下:
单位 项目 |
音乐学系 |
作曲系 |
声乐系 |
民声系 |
钢琴系 |
管弦系 |
电子琴系 |
人数 |
7 |
9 |
7 |
3 |
10 |
2 |
|
单位 项目 |
民乐系 |
音教系 |
乐器工艺系 |
流行音乐系 |
研究所 |
舞蹈系 |
总计 |
人数 |
5 |
6 |
3 |
2 |
5 |
6 |
65 |
㈣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须与我院签订协议,未签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⒈达到上述最低分数要求者根据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限额按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依序录取至完成计划。
⒉如遇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总分为第三排序,以英语复试成绩为第四排序。
五、其它
㈠成绩查询网址:http://master.sycm.com.cn/
㈡录取名单详见《2011年全国统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公示》。
㈢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最终解释。
㈣本方案由公布之时生效。
㈤招生投诉电话:
沈阳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24-23892833
辽宁省招考办 024-86981076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