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和报名资格
1.报名办法
1)2010年4月26日~5月3日在福州华侨中学教务处领取报名表。
2)2010年5月5日(星期三)前把填好的报名表和考生学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交到学校教务处。(并随带学校出具的市质检成绩证明)
3)2010年5月6日(星期四)于校门口张榜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并于当日上午8:30~下午5:00到学校教务处领取考生准考证。
2. 报名资格
按福州市教育局榕教体[2010]24号文件关于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录取人数和录取要求
1、考试科目
(1)专业考试
科目 |
内 容 |
要 求 |
音乐 |
1、演唱、演奏
(时间各不超过三分钟)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独奏) |
2、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3、模唱 |
单音模唱、音程模唱
(每个音或音程弹三遍) |
注意事项:乐器自备(钢琴除外)、音乐专用光盘或磁带自备。
(2)综合素质测评
2、录取人数:20人
3.录取要求:专业测试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参加中考。按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0名,但最低不低于270分。若生源不足,招生指标自动转为普高生录取。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10年5月9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考试地点:教工之家
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2010年5月9日上午8:00到预考室抽取专业考试顺序号。
(2)考试成绩于2010年5月10-12日公布在校门口和学校“校园网”上。
四、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评委组成:由音乐专业人员若干名担任。
2、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取平均分。
分值分配:声乐器乐80分、视唱模唱20分。
3、考生实行抽号定顺序,不公开姓名的考试方式。
五、其它事项
1、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福州华侨中学“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2、未尽事宜,按福州市教育局中招办有关规定办理。
3、本方案解释权属福州华侨中学校长室。
咨询电话:福州华侨中学教务处0591-83828329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19号
邮 编:350004
热烈欢迎具有音乐(民乐)特长的学生报考我校!
福州华侨中学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