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莆教【2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收方案。
一、招收项目及人数
1、体育类
(1)田径共8人,其中短跑(含跨栏)男女各1人,中长跑男女各1人,跳跃男女各1人,投掷男女各1人。
(2)篮球4人。
2、艺术共8人,其中声乐2人,舞蹈2人,键盘2人,民乐2人。
二、招收条件
(一)体育类
初中应届毕业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绩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的40%,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报考篮球的学生身高必须在1.80米(含)以上。
(二)艺术类
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和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组织)艺术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教育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获奖的项目与本次报考的项目必须相同),文化课成绩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政、物、化、史、地、生、体七个科目的等级均达到C级(含)以上,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三、专项测试办法
(一)体育类
1、田径专项测试办法,以每人从指定项目中自选一项进行测试,评出专项测试成绩,评分标准按附件1,满分100分,短跑、中长跑、跳跃、投掷的指定项目为:
(1)短跑(含跨栏):100m、200m、男110 m栏(栏高0.914m)、女100 m栏(栏高0.84m);
(2)中长跑:800m、1500m;
(3)跳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4)投掷:铅球(男6kg、女4 kg)、标枪(男700g、女600g)。
2、篮球专项测试办法,分为助跑双脚起跳摸高、5米三向折回跑、往返运球投篮、投篮四个小项测试计总分,评分标准按附件2,总分100分。身高超过1.80米者,超过部分每2㎝加0.5分再计入总分。
(二)艺术类
1、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分为基本素质、专项技能两个小项测试计总分,总分100分。评委评分采用当场亮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以后两位)作为该小项的测试成绩。
(1)基本素质(20分)
视唱10分(学生当场抽取一道视唱考题考试)、练耳10分(单音听8个音,音程听6个,三和弦听6个,听对一个音得0.5分)。
(2)专项技能(80分)
声乐:评分标准按演唱技巧及完整性占50%,歌曲难度占20%,情感处理占20%,艺术形象占10%。
器乐:评分标准按演奏技巧占60%,作品难度占20%,情感处理占20%。
舞蹈:评分标准按舞蹈表演占70%,舞蹈基本功占20%,个人形象占10%。
2、测试过程按项目顺序进行,先测试基本素质,后测试专项技能,专项技能又依次按声乐、键盘、民乐、舞蹈进行,同一个项目的考生按抽签确定测试次序。
四、测试组织及录取办法
(一)测试组织
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必须具备本招生方案中的招收条件。专项测试是在市县教育局监察室、中招办、中教科、体卫艺教科的领导和监督下,我校组织测试人员进行测试评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考生的测试成绩在校内公示栏和校园网上公布。
(二)录取办法
考生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按招收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将名单和测试成绩上报给市中教科、体卫艺教科。中考成绩达到要求后,根据各项目的招收人数,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项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下,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各项目的招收名额不予调整,宁缺毋滥。
五、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约在2010年6月1日至15日之间,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中教科公布为准。
仙游第一中学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