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我市举办,发挥我校艺术教育优势,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我校将招收一定数量的初中声乐特长生。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范围:学籍在厦门市的201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岛内生源为主,岛外生源要具备走读条件)。
(二)招生名额:30名。
(三)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具有较好的音乐综合素养,声乐方面潜能较为突出,小学阶段曾参加过艺术类比赛或较大型活动。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一)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带以下材料到我校报名。
1.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2.申请表(小学推荐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纪录袋;
6.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原校名称)。
(二)报名时间:自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21日上午11:30。
(三)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75号,厦门一中高中部教务处。
三、考核方法、考核时间与考核地点
(一)考核方法:
考生需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声乐特长测试。演唱一段自选歌曲(一般不包括流行歌曲),可加试其他才艺展示(舞蹈、器乐、小品、朗诵),每人测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注意事项: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考生应准备好歌曲CD伴奏或钢琴伴奏;舞蹈加试的音乐,用CD格式的光盘刻录,每盘一首,并在CD封面上标明曲目。
(二)考核时间:2010年5月23日上午8:30。
(三)考核地点:厦门一中高中部。
四、录取办法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获奖情况和声乐特长测试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批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审批。
(三)公示拟录取对象名单: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同时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厦门一中网站及考生所在学校公示。
(四)公布录取对象名单:6月2日前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厦门一中网站公布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考生所在学校。
五、附则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测试与录取全过程接受学校监督小组监督。
(三)本方案、测试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布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招生咨询电话:8358065 2666071 2666240 666078 2666301 2666227 2666087
招生监督电话:2666088 2666055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厦门一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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