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201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若报考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只可填报择校生志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加体艺特长生报名。
(一)体育特长生
1.初中阶段曾参加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县区、市级个人项目正式比赛,获得县区级比赛前六名、市级比赛前八名者。
2.初中阶段参加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集体项目正式比赛,获县区级比赛前三名、市级比赛前六名者。
3.对确有培养前途,但因故未能参加县区、市级比赛者,如需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并经市教育局专家委员会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程序、时间另行通知)。
(二)艺术特长生
1.初中阶段曾参加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县区、市级艺术类比赛,获得县区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者。
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者。
3.对确有培养前途,但因故未能参加县区、市级艺术类比赛者,如需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并经市教育局专家委员会资格审核确认。
二、招生学校及项目
(一)招生学校
1.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是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或在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中取得一定成绩的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
2.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是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或在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中取得一定成绩的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
3.招生学校硬件条件必须符合关于申报《201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计划的通知》(连教体艺〔2011〕7号)要求。
4.招收体艺特长生学校的招收项目及人数(实行计划单列)以市教育局招生文件为准。
(二)招收项目
1. 体育类: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棋类、跆拳道。
2. 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
三、报名工作
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登记表》(见附件二),并交纳2寸免冠照片1张及考试费:艺术70元、体育45元(连价费字[2009]98号),学校收齐后于4月14日前统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
四、专业考试项目及办法
(一)考试项目
1.体育类:
(1)田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铁饼(男1.5Kg、女1Kg)、标枪(男700g、女600g)。
(2)篮球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助跑摸高 |
立定跳远 |
全场折返跑 |
1分钟投篮 |
综合练习 |
比赛 |
(3)排球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身高 |
移动 |
助跑摸高 |
打防 |
发球 |
扣球 |
比赛 |
(4)足球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备注 |
30米 |
1分钟
颠球 |
立定
跳远 |
长传球
踢准 |
运球绕
杆射门 |
踢远 |
比赛 |
|
30米 |
摸高 |
移步 |
踢远 |
扑接球 |
接来自不同方向的球 |
比赛 |
守门员 |
(5)乒乓球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正手攻球 |
反手推挡 |
推侧扑 |
发球抢攻 |
比赛 |
(6)健美操
一、专项素质 |
二、专项技术 |
三、成套动作 |
静力性柔韧:上肢、躯干、下肢
速度、力量:俯卧撑、两头起触脚、
团身跳 |
规定难度
自选难度 |
竞技健美操国际年龄一组规定动作任意一套 |
(7)棋类
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赛制,决出所有名次。
(8)跆拳道
一、基本技术 |
二、实战应用 |
三、礼仪 |
横竖叉、前踢、横踢、下劈踢
后踢、后旋踢、拳法、双飞踢 |
对抗实战能力 |
礼仪、口令 |
2.艺术类: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为3分钟(清唱);
(2)器乐:自选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3分钟(无伴奏);
(3)舞蹈: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分钟(自带伴奏CD)。
声乐、器乐、舞蹈专业考试时,评委可根据需要,抽能反映考生表演水平的段落进行考试。
(4)美术:
西画类:素描组合静物(提供照片),四开画纸,时间180分钟;色彩组合静物(提供照片),四开画纸,时间180分钟。
国画类:素描组合静物(提供照片),四开画纸,时间180分钟;国画创作(内容、形式不限),自备纸张,时间180分钟。
(5)书法(软笔):临帖(内容字体为正楷,字帖为指定内容),提供临帖纸张,时间60分钟;创作(自选内容,书体不限),自备纸张,时间60分钟。
(二)考试办法
报考体艺特长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时间:音乐—4月24、美术—4月25日,体育—5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体艺特长生考试通知单)。
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满分240分、艺术特长生专业成绩满分160分。专业成绩计入考生201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艺体类考生的录取总分,并予以公示。
五、报考与录取办法
高中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局体卫艺教处负责专业考试,基教处、招办将按照“三限”原则严格控制体艺特长生单列的招生计划。
(一)志愿填报
1.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达最低专业控制线以上的考生,需填写《201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报考学校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市、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在中考志愿填报前考生必须将《201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收体艺特长考生报考学校申请表》(附件四)交送所报考高中段学校。
2.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按照连教体艺[2011]7号文件精神,向市教育局申报年度体艺特长生招生项目、人数,经市教育局调研、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3.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应及时将本校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定招生计划,体卫艺教处审核专业成绩,最后由市招办统一录取。
4.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所报考的招收艺、体特长生学校填报为本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无效。
(二)录取
对专业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艺体特长生,按中考总分与专业成绩之和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由市教育局向高中段学校投档,高中段学校择优录取。
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达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应届毕业生)、集体球类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必须参加中考,市教育局对考生资格审查核定后,由高中段学校择优录取。
市教育局基教处、体卫艺教处、市招办负责特长生的审批录取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201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计划》公布的项目和计划人数录取特长生。
六、管理与要求
高中段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处、体卫艺教处、市招生办公室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与管理,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招收体艺特长生资格;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录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对违纪的有关工作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录取后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责令其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