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田中学生艺术团队伍,提高艺术团的艺术水平,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细则:
一、 培养目标:
为普通高校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二、 招生项目及人数:钢琴、小提琴,各一名
三、 招生对象:
常州市各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条件和有培养前途,并有志报考我校的学生。
四、报名资格:
西洋管弦乐器(钢琴、小提琴):要求具有较强的独奏能力、音乐表现力,9级以上(含9级)。
五、复试报名办法:
1、详细填写《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复印有效)
2、凡符合报考条件,且获得《2011年常州市报考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初试合格证》,
且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携带考级证书和复印件、近两年参赛成绩证明和复印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照片一张等,于2011年 4月30日 前到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音乐教研组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六、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间:
2、 复试地点:音乐欣赏教室
3、 复试内容:(1)一首乐曲
(2)一首练习曲 注:除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七、录取办法:
1、须中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须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须统一参加并通过学校安排的音乐面试考核。
4、文化成绩,将按照《2011年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中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根据择优录取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由
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 联系电话:18951221119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