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2011年体艺特长生联考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初中学校:
根据《关于2011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继续实行统一考试的通知》(中教[2011]20号)的文件精神,市招生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2011年体艺特长生的考生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从2011年3月30日至4月5日,如对公示名单中有异议的,请向市招生办反映,来信来电请署真实姓名。同时我办发现部分学校和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未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导致较多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体艺特长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歧区梅基街27号之一
联系电话:0760-88876103,传真:0760-88876107
附件一:符合体育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
附件二:符合音乐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
附件三:符合美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
附件四: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名单
中山市招生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