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识简单的音乐符号、标记。
5.听写旋律:要求写出拍号、调号、小节线、音高、节奏。
.器乐演奏:请考生带好圆珠笔并自备乐器乐曲。
昆曲:现场视唱乐曲一段(内容由学校安排),自备一段戏曲小段或歌曲一首。
六、录取程序:
1、学校根据特长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3、审批名单通过后学校于5月6日前电话通知录取学生家长。
4、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电脑派位或对口。凡已经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应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停止训练、转学。
附件: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