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复试合格榜的考生(作曲可申请委培的学生除外)见榜后,立即办理参加文化考试和体检的确认手续:
A、办理地点:附中——琴房108;附小——129
B、填写体检表并贴好照片
C、填写好信封:地址准确,收信人为考生,左下角注明准考证号。
D、体检费60元/人。
E、截止时间:4月25日17:30,过时作弃考处理。
2、文化考试日程安排见下表:(具体考试时间由主考老师定)
2011年上音附中附小招生文化考试安排
4月26日(星期二) |
4月27日(星期三) |
语文 数学 |
9:00—— 英语(小四除外) |
备注:
A、请提前15分钟在东楼门口集合。
B、请考生带好准考证、笔、橡皮、尺垫板。
C、请认真阅读《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3、体检:4月28日上午进行。
A、7:45分考生在校篮球场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请勿迟到。
B、请带好准考证。注意饮食清淡,请不要戴隐形眼镜。
4、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可于5月25日起拨打声讯电话:021——16862266,查询自己的成绩。
上音附中招生办
2011年上海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考试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进考场后按指定座位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
2、桌面上只能放与考试有关的东西:水笔(小学铅笔)、圆珠笔、橡皮、尺、量角器(小五)、垫板。铅笔盒、笔袋等不能放在桌面上。
3、手机、电子辞典、手提电脑、计算器等不得带进考场。
4、不准夹带或偷阅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
5、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6、考试期间考生在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卷,等各种作弊行为。
7、桌面上不能写与考试有关的字迹。
8、考卷应平放在桌面中央。
9、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10、考生应独立答卷,有事举手示意,除字迹不清可发问外,其他一律不作回答。
11、考试期间如有突发身体不适者,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老师,在监考老师陪同下离开考场,作相应处理。
12、听从监考老师指挥,考试结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考卷交至监考老师。
13、如有作弊行为,由监考老师没收考卷,考试成绩作零分计。
上音附中招生办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