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江县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浦招委[2011]5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招收高中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戴朝明
副组长:洪波
组员:方宏裕、潘炎春、洪庆华、赵仲锵、楼国良、张伟超、毛振阳、周建国、杨雯
二、报名条件
本县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1A以上且不得有E,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含市布局在本县的重点项目);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2、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根据县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四、计分方法(总分:100分)
1、特长测试(50%)
(1)体育特长测试
① 素质测试:100米、立定跳远、铅球、800米;
② 专项测试(任选一项):田径、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