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七中是北海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寄宿制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全国首批100所立项建设的特色学校,是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学校。高考成绩一年一个新台阶。
北海七中体育、美术、音乐教育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精良,高考辅导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一流,已成为办学的一大特色,一批批优秀学生分别被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全国著名院校录取。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更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今年我校继续面向北海市一县三区招收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40人,其中体育16人(公费生4人、自费生12人);美术16人(公费生4人、自费生12人);音乐8人(公费生2人、自费生6人),欢迎广大初中毕业生踊跃报考。
附有关招生事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2、联系地址:北海七中教务处。
3、报名办法:电话报名或到七中教务处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供中考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联系电话、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及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填写《北海市第七中学高中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考试项目:体育类(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后抛实心球等),美术类(素描、色彩),音乐类(声乐、乐器等)。
3、考试地点:北海七中校内
4、考试要求:(1)美术考生绘画用具自备,考试用纸学校统一提供。(2)音乐类考生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三、评分标准
见附件1、2、3。
四、成绩公示、发放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17-18日为公示时间。
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北海七中教务处领取分数条。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特长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考生志愿,文化成绩达到本校当年招生的公费生或自费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按体育、美术、音乐方面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为本校的公费特长生或自费特长生。
六、联系电话
3901746 (教务处)
18775793755(凌文总)
13977980681(李淑华)
附:
北海七中2011音乐、舞蹈特长生考试评分细则
一、音乐类:(10分)
考试内容:1、自备一首考试曲目
2、模唱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占1分。
2、考试曲目的难易程度占2分,其中歌曲的音域宽窄占1分,作品长短占1分。
3、音准、节奏、感情占3分,其中唱歌不跑调不跑音占1分,节奏准确占1分,演唱作品的情感处理占1分。
4、音质占3分,即声音条件占1分,声音色彩占1分,声音潜力占1分。
5、模唱占1分。
二、器乐类:(10分)
考试内容:自备一首考试曲目,时间要求在5分钟内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占2分。
2、音准、节奏、感情、技巧占8分,其中不错音占2分,节奏准确占2分,情感处理占2分,演奏技巧占2分。
三、舞蹈类:(10分)
考试内容:1、自备一段舞蹈,时间要求在4分钟内
2、基本功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占2分。
2、节奏韵律表现占6分,其中节奏准确占2分,舞蹈动作与音乐相吻合占2分,情感处理占2分。
3、基本功占2分。
北海市第七中学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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