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听辨能力测试;(4)其他才艺展示。
2.器乐:(1)演奏曲目一首;(2)加试声乐;(3)听辨能力测试。
3.语言类:(1)现场主持3分钟;(2)演讲或朗诵3分钟;
(3)其他才艺展示。
4.舞蹈:(1)自选一段舞蹈(自备服装、道具);(2)基本功测试。
五、录取
(一)依据中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专业突出的考生可破格录取。
(二)音、体、美特长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同我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
联系方式:
教务处:潘老师 李老师 0477—8390606
体育艺术教研室:尚飞 15248455005
传真:0477-8390600 邮箱:ordosyzjwc@163.com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