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试地点:威海二中南校区。
6、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山东省艺术(业余)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8]3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其中,报名费用于市区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其他费用随报名材料一起上威海二中南区财务科。
报名费:每人5元;各级别考务费:一至二级每人每次40元,三至四级每人每次60元,五至七级每人每次70元,八至十级每人每次90元;证书费:每人每本10元(含工本费、验印费、建档费),未通过者证书费退回。
7、评委:威海考区学生艺术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选派评委,统一评审、统一发证。
8、注意事项:
(1)各科目(除声乐外)的考级要求详见《2007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评委将根据考生报考级别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给予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对不合格者不做降级处理。
(2)美术试卷用纸除书法、国画按“考试内容与要求”规定规格自备外,其余科目均由考办统一发放。绘画、书法工具自备。
(3)已报名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弃权处理,不办理退费和补考手续。
(4)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选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但应交相应的报名和考务费。
(5)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于11月中旬凭准考证到威海二中南区领取等级证书。
联 系 人:肖威
咨询电话:5972510
(6)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个人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证书。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