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和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要求,2011年我校以深化课程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开发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致远中学2011年音体美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专业4人,体育专业5人,美术专业7人。
二、 报名条件及手续
(一)报名条件
1、凡有本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的,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毕业生,方可报名参加测试。
2、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市)前三名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4、身体健康。有心脏病等不适宜专业训练的疾病不宜报考体育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美术专业。
(二)资格认定及报名
1.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初审并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分类造册,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资格认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印章,一份交还本人,用于特长生报名,另一份留存备查。
(三)报名时间: 2011年5月4日
(四)报名地点:致远中学办公楼205室
(五)报名联系人:于金玲、薛卫国
(六)考生须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准备的材料: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