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艺术、体育特色教育体系,推动学校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我校2011年秋季初一招收部分艺术、体育特长生。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指标:
海南实验中学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总指标为43人,具体项目和人数如下:
1、艺术特长生34人。其中:(1)舞蹈14人(其中男生6人,女生8人,不招霹雳舞、街舞);(2)声乐2人;(3)民乐2人(从古筝、竹笛、二胡中择优录取);(4)西洋管乐3人(从小号、圆号、大管、长笛中择优录取);(5)大提琴2人;(6)钢琴1人;(7)美术7人;(8)书法3人。
2、体育特长生9人。其中:(1)田径4人;(2)健美操5人。
二、招生范围:
面向全省招收201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2011年小学应届毕业,综合素质优秀,特长显著,同时满足相应项目的要求,详见《海南实验中学2011年秋季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附件1)。
四、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3日全天,24日下午,25日全天。
报名地点:海南实验中学教务处(教学综合楼一楼)。报名时须填写《海南实验
中学2011年秋季初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手册;②相关获奖证书、等级证书(2008年7月1日以后有效)原件和复印件;③一寸近期彩照3张。凡发现提供的材料有虚假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考试时间:
2011年5月7-8日(各项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于考前3天在海南中学校园网www.haizhong.cn上公布)。不设初试和复试,只进行一次术科考试。
六、录取办法:
1、艺术、体育特长生按各类项招生指标数的1:1.5比例确定特长生入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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