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招收民族器乐特长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有民族器乐特长的文、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
2、报名条件: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重庆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民族器乐项目),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级学生文艺展演比赛获得三人(含三人)以下项目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和行为道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先进事迹,得到省(市)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
(4)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庆市十佳中学生称号者;[文章来源:中国大学在线]
(5)按照万分之一比例评选的优秀学生;
(6)在高中阶段参加以下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者:
A、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二等奖和市一等奖;
B、在高中阶段获得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称号者;
C、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含提名奖);
D、全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E、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F、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G、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者。
(7)参加当年高考单科成绩取得普通文科类前50名,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凡有意报考我校民族器乐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重庆市2011年“特长生”申报表》(可登陆http://www.cqksy.cn/site/default.jsp下载)要求如实填报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三、测试与认定
1、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器乐特长生专家评审组。
2、学校对报考我校的特长生进行现场测试认定,由学校特长生招生考核领导小组和民族器乐特长生专家评审组测试,测试内容为(1)民族器乐(2)才艺展示。测试认定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在规定时间内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四、录取
1、符合相关条件的艺术特长生,学校按相关规定录取。
2、招收的民族器乐特长生按考生志愿录取到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五、本招生简章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制定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www.yznu.cn
联系电话:023-72791999 传真:023-7279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