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和规范我市的高中艺体特长招生工作,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保证全市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对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项目
艺术:音乐,美术,书法,表演(含播音和节目主持)。
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举重、体操、游泳。
二、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
1.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音、体、美特长生全面招生、统筹兼顾、协调培养,全方位推动普通高中发展。省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校、体育传统校为突出项目特色,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低于招生总人数的10%,艺体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大特长生招生、培养力度。学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功能室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区(市)教育局审核。于 4月9日 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由市教育局统一批复后实施,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各学校应按要求填报特长生招生计划(表格式样附后),并书面说明招收各项目特长生的理由、培养措施,保证招收的特长生学有所长。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报名
1.报名条件: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且具有艺术、体育有关专业项目的爱好者和特长者。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项目学校的考生,可以选择一所重点高中,一所一般高中学校参加专业测试。
2.报名时间、地点:市高中段招生工作会议后,由招生学校确定各自专业特长生报名时间、地点,专业测试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按照招生学校特长生报名时间安排,持有关证明到招生学校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
1.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的专业考试工作,由各区(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招生学校组织相关专业考试。
有条件的区(市)可以试行相关专业考试由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专业考试办法按照《枣庄市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办法》中确定的各项目考试办法进行。学校可以根据项目需要,适当增加1-2项测试内容。
3.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分两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