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校的艺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2011年招收音乐特长生,现将有关细则公布如下:
一. 招生人数:1人。
二. 招生对象:2011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 招生要求:只招声乐(限美声和民族唱法)。
四. 考试时间和地点:6月17日下午2:00,舟山中学。
五. 考试内容和比分:
1. 主项:占总分90%,每人选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的音高要达到小字二组G及以上。(如中音,低音最低要达到小字组F。)
2. 可加试副项:占总分10%,限器乐或舞蹈。
六. 考试注意事项
1. 声乐曲目用伴奏带,制作成CD格式。
2. 加试内容的乐器与道具,除钢琴外一律自带。
七. 专业通过最多不超过2人(包括2人)
八. 录取要求:
1. 通过2011年舟山中学音乐特长生专业考试,专业合格。
2. 2011年中考成绩总分2到达530分及以上。
九.录取说明:如两位候选人中考成绩总分2均等于或高于530分,则以中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两位候选人中考成绩总分2相同则按舟山市教育局规定的中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两位候选人中考成绩总分2均低于530分,则我校本年度放弃音乐特长生的招收。
报名电话: 2068531; 2061591
舟山中学
2011.5.15
【点此查看:浙江省更多中小学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