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 [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2号]及2011年 “长宁区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色招生项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持续发展与培养,有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延伸,有利于学校继续保持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的光荣称号和发挥手球奥运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培养更多的具有手球与艺术特色的人才,为我国手球运动输送高质量的奥运人才,推进我校实验性、创新型、国际化建设。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规范、有序开展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项目
1、体育类:手球
2、艺术类:舞蹈、管乐
三、学校考评组成员
组 长:戴群
监 察:熊秋菊
工作组成员:陈勇、许平静、方晖、郭洁纯、许一飞
艺术类(管乐):徐瑞础(国家一级演员、小号演奏家)
陈新光(国家一级作曲、指挥家)
(舞蹈):陈白桦(艺术特级教师)、
庄丽(舞蹈学院副教授)
体育类(手球):江山明(原中国国家男子手球队队长、海军队主教练)、
叶京力(高校资深教练)
四、招生额度: 12人
五、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具备201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手球类:
1、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