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根据《省教育厅、科技厅、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8〕36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工作,推进我县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建设,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育、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艺术、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2011年如东县特色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如东高中、栟茶高中、马塘中学、丰利中学、双甸高中、岔河中学、掘港高中。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体育
栟茶高中:田径2人(田赛1人,径赛1人)
马塘中学:田径3人(田赛1人,径赛 2人)
丰利中学:田径(径赛)1人
掘港高中:田径(跳高)2人
(二)艺术
如东高中:美术3人
栟茶高中:声乐1人;器乐(民乐)4人
丰利中学:声乐1人
双甸高中:美术2人
岔河中学:美术2人
掘港高中:美术3人;器乐2人(钢琴1人,二胡1人)
(三)科技
栟茶高中:2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确有体育、艺术、科技有特长,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第①②项合格,其他各项均在C级以上。其中报考体育特长生的综合素质④必须是A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综合素质⑤必须是A级,报考科技特长生综合素质⑥必须是A级。
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获得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南通市级及以上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田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县级田径比赛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田径项目第一名的运动员。
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国家及省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南通市级个人二等奖以上、县级个人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及省级团体三等奖以上、南通市级团体二等奖以上、县级团体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科技特长生条件:在初中阶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及以上科技类竞赛(省“金钥匙”奖必须是江苏省组织的现场竞赛)荣获个人一、二等奖,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建设需要,由县教育局确定需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人数(招生人数列入该校统招生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人数的3%),并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特长生报名采用自荐和学校推荐的方法,可由学校推荐、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有关学校报名。每位学生只能自荐为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
3.符合条件者凭有关材料(《如东县特长生招生登记表》、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于2011年 5月25日前到意向报考的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后将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登记表后)。招生学校初审后,于 5月26日上午将登记表(连同考生材料)、初审合格特长生汇总表(字段为:姓名、性别、初中毕业学校、考生号、报考专业、子项、身份证号、备注,文本稿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稿通过K12发普教科信箱)报送县教育局普教科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由县招办向考生发放特长生专项测试通知书。
4.县教育局及招生学校联合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考生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体育类(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艺术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科技类(面试要点),详见学校招生简章。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5.县教育局、招办对专业测试合格的特长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1:1的比例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
6.报考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7.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中考成绩加100分投档录取报考学校统招生(缺额不予补录)。
8.艺术、科技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学生,中考成绩加30分投档录取报考学校统招生(缺额不予补录)。
9.被录取的特长生,一律纳入统招计划,按统招生标准收费。
10.凡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志愿填报时必须将意向报考的特色学校统招生作为第一志愿,否则特长生资格无效。
五、有关要求
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是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加快学校特色建设、促进普高多元发展的重要措施,对深化招生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与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办法要求的招生学校将取消招收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本办法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即取消录取资格。学校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调查摸底,确保每个考生都知晓,每个符合条件的考生都积极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