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根据《省教育厅、科技厅、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8〕36号)的精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工作,推进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建设,提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艺术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2011年南通市区特色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国家及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一中、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紫琅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艺术: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一中、南通市第三中学、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科技: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一中。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体育
1.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棋类。
2.计划:
南通中学:田径(4人);排球(女6人);健美操(2人)
南通一中:田径(4人);排球(男6人);篮球(男2人)
天星湖中学:田径(5人);
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男、女10人)、田径(5人)
南通市启秀中学:棋类(5人)
(二)艺术
1.项目: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2.计划:
南通中学:声乐、舞蹈、器乐: 5人
南通一中:声乐、舞蹈、器乐:5人
天星湖中学:器乐:5人
南通市第三中学:声乐、器乐、美术: 10人
南通市启秀中学:器乐:5人
(三)科技
计划:南通中学2人
南通一中2人
三、招生对象
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确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第①②项必须合格,其他各项均在C级以上,且报考体育特长生的综合素质④必须是A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综合素质⑤必须是A级,报考科技特长生综合素质⑥必须是A级。
获得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棋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棋类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田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县(市、区)级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一名的运动员。
在初中阶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国家及省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市级个人二等奖以上、县(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及省级团体三等奖以上、市级团体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团体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在初中阶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类竞赛荣获个人一、二等奖,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建设需要,由市教育局确定需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人数(招生人数列入该校统招生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人数的3%),并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特长生报名采用自荐和推荐的方法,可由学校推荐、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有关学校报名。
3.符合条件者凭有关材料(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于2011年 5月31日前到招生学校报名(田径、艺术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填写《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登记表》(见附件)。招生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后将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登记表后)。招生学校初审后,于 6月2日前将登记表(连同考生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基教处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由市招办向考生发放体育艺术科技专项测试通知书。
4.市教育局、市招办及招生学校联合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考生进行体育艺术科技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体育类(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艺术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科技类(面试要点)详见学校招生简章。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5.市教育局、市招办对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1:1.2的比例,科技特长生按1:1的比例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
6.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7.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55%(足球50%、棋类80%)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