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沣渭新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11] 108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体〔2011〕144号)精神,现将201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初中毕业生。
2.专业要求:
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区县前三名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需与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在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区县教育部门举办(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需与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认定
1.资格初审:
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初审工作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负责。符合上述资格的城六区初中毕业生在所在初中学校报名,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学籍、在校表现、体育艺术特长、获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
初审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西安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将有关获奖证书进行复印;学校按照学生体育、艺术类别及项目分类汇总造册。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经校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于5月16日前报本区教育局审核。
沣渭新区所属学校按照原行政划分区域分别参加城六区和三区四县的报名及资格认定工作。
2.资格复审:
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县教育局负责。城六区教育局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在复审合格学生的《报名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教育局公章,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5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市体卫艺处。上报文件后附:
⑴《西安市201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分类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⑵通过复审学生的《报名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资格认定
由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指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拟认定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于5月26 日至28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予以公示,对无异议考生予以特长生资格认定,将认定结果反馈各有关区教育局。
(二)三区四县资格认定程序
三区四县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参照上述城六区工作程序进行。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测试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体〔2011〕144号)的要求,城六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三区四县制定本区县特长生测试方案,分区县组织实施。
(一)城六区测试工作
1.城六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即统一测试专业人员、测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公示,统一审查,统一上报”的方法。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工作在体卫艺处指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市中招办组织有关人员依项目类别制定统一的测试方案,统一指定和委派项目测试评委,指定学校承担测试服务工作。
3.由市中招办及时公布测试结果,同时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上集中公示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未经市中招办集中公示以及专业测试不合格的特长生,各招生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4.统一测试时间为6月4日(星期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三区四县测试工作
三区四县参照城六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的组织及要求,制定本区县测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自行组织实施
(三)测试要求
体育、艺术各项目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两部分。具体安排及要求随专业测试准考证发放,也可考前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上查阅。
(四)测试结果运用
1.由特长生、资格学校之间协商报考、招收意向。测试结果公布后,通过专业测试的资格考生到本专业测试点凭“准考证”领取本人《报名表》,于6月10日前与具有招收本专业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联系,每个考生只能与一所招生资格学校达成录取意向。未到招生资格学校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
2.招生资格学校依据201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20%提出拟招生名单,填写《西安市201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意向招生清册》(见附件3)一式三份,并在意向录取资格考生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2种材料于6月13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成为我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学生个性,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是整个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各有关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一把手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2010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各区县、各学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按照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做到工作环节清晰,操作程序规范,问题不回避、矛盾不上交,切实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初审、复审和上报工作。
各学校要及时将有关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告知考生及家长,保证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按照要求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
各招生学校要加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按照特长生培养工作的要求选拔合格的资格考生。要面向社会、考生及家长及时公开本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各招生学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资格考生的录取申请;对不符合本校特长生招生条件、未达成录取意愿的资格考生要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
(三)加强监督、公开公正
特长生资格认定及测试工作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区县、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认定过程公开透明,认定结果真实可信并经过公示。同时各有关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向所在学校报名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以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本人在特长生资格认定、专业测试以及录取等工作环节中做到诚信参与、不弄虚作假。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