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2011年合肥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项目、计划和条件
(一)、体育类特长生(共招38人)
1、计划招生:乒乓球6人(男、女各3人)、田径14人(需具有兼项能力)、足球(男)18人。
2、招生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乒乓球、田径比赛中,获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3名队员;足球特长生由学校另外制定条件,单独组织测试。
(二)科技类特长生(共招25人)
1、青少年科技创新类
(1)计划招生:9人。
(2)招生条件: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青少年信息学类
(1)计划招生:7人。
(2)招生条件: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类
(1)计划招生:9人。
(2)招生条件: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三)艺术类特长生
1、招生类别:民乐(扬琴、二胡、琵琶、古筝、笛子、唢呐等)。
2、计划招生: 原则上招30人
3、招生条件:须取得相应民乐器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或初中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 (民乐类) 中个人项目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3日,我校将拟招收的特长生项目、条件和人数,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并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自愿报名
5月16-26日,具备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赛秩序册、成绩册和1寸照片3张到合肥八中新校区报名,符合条件的原件由学校收留备查。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条件等在我校校园网公示,同时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学校组织考核(5月28—29日)
1、体育类特长生需参加面试和专项考核(各项目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根据测试成绩、考查等情况,按我校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专业入围名单。
2、科技类特长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各类别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考查等情况,按我校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3、艺术类特长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各项目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根据测试成绩,按我校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专业入围名单。
(四)学校公示入围名单
6月1日,在我校及所属初中学校校园橱窗和校园网上公示特长生入围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入围条件等基本信息,6月3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
我校在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3天内,按入围考生的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同时考生及家长须来校填写《合肥八中特长生录取确认表》,凡被我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志愿。
四、几点说明
1、为体现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本次特长生招生的专业测试阶段,我校将邀请主管部门及社会人士全程参与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3505156 3505162
2、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未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专业考核等视为自动放弃。
3、凡报考我校特长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学校特长生。
咨询电话 : 368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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