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温瓯教高〔2011〕3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名额
招收特长生共11名(其中体育6名、音乐1名、美术2名、科技2名)。
二、招收对象
1、参加温州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9-2010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8名;瓯海区2009-2010年体育节(不包括趣味运动会项目)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瓯海区第二十三、二十四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
(2)瓯海区2010年度初中篮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主力队员)。
(4)2009-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市级三等奖以上;2010-2011年区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5)2009-2010年浙江省“兰亭奖”书法比赛瓯海分赛区初中组二等奖获得者。
(6)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
(7)2009-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有关比赛个人项目的一、二等奖获得者;2009-2010年瓯海区第24、25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12日。
2、报名携带材料:
(1)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2)户籍证明
(3)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相关术科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级以上)
(5)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表格直接在报名处领取)
3、报名地点:梧田高级中学教务处(3)(行政楼三楼)
4、联系电话:56957216 56952712
联系人:施老师
(二)录取办法
1、择优认定预录取对象。
2、公示预录取名单。
3、预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2011年梧田高级中学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参加招生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纪律,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