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八中学关于2011年高中部自主招收特长学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温州市(县、区)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皆可报名):
1、体育特长生:
(1)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2)2011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不包括投掷项目)前6名,2011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不包括投掷项目)前8名;
(3)市级武术锦标赛前6名以及具备1年以上武术训练基础。
2、艺术特长生:
(1)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以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市直学校选拔赛声乐比赛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
(2)艺术测试声乐类B级证书获得者;
(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声乐7级以上;
(4)其他各级比赛声乐类获得较好名次者。
三、招生名额:
1、体育特长生:(1)田径3名(不包括投掷项目);(2)武术3名。
2、艺术特长生:声乐7名。
四、招生程序:
1、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2、招生报名。3、验证成绩。4、专项水平测试。5、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6、张榜公示。7、上报中招办批准。
五、特长生的权利与义务:
被认定为特长生招生对象的考生,在自愿基础上与温州八中签订特长生认定协议书。根据协议在中考录取时享受优惠加分,进入学校后应积极参加有关赛事为学校争光。
六、报名时间:
4月24日—28日。(参加201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获奖的考生赛后可于5月22日-24日报名)。
七、报名须知:
报名时考生需交2寸照片一张、考生获奖或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11年温州八中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八、报名地点:
温州八中本部行政楼三楼教务处(蝉街20号)。
九、联系人:
吕老师、孔老师,电话:0577-88224834。
温州市第八中学
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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