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班简介
长春五中艺术班是经市教育局批准,于2011年秋季正式招生的。
艺术班以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根据艺术类院校招生特点,开设文化课程和艺术类课程,学校独立或与社会其它有资质、有影响、有质量的艺术类学校和培训班联合授课。
学校配备了一支专门的师资队伍和训练场所,保证艺术班学生发展艺术特长的基本需要。
在艺术教育中,我校贯彻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指导思想,突出艺术特色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招生对象、名额及注意事项
(一)招生对象
有本市户口的有艺术(音乐、美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经学校和市教育局加试合格。文化课成绩好的优先录取。
(二)招生名额
艺术班招收2个班,共90名。
(三)注意事项
1、考虑到文艺特长班教育的延续性,凡录取在我校艺术班的同学,非经学校同意,不得转学、借读。
2、在校期间,学校有权要求艺术班学生参加学校指定的文艺演出,并毋需支付报酬或补助。
3、专业条件
(1)器乐要求获七级以上证书;(2)美术要求获市级以上荣誉证书。
注:市模成绩较高的学生,条件适当放宽。
三、报名手续
5月23日带相关证书到长春五中一楼学生处登记并领取报名表。
四、加试
加试内容
音乐类:声乐、器乐(乐器自备)、舞蹈;美术类:素描。(考试画纸,颜料、画板及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加试时间
5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加试地点
音乐类:长春五中一楼健身馆,美术类:长春五中三楼大会议室。
加试合格名单当天公布。
五、报考及录取
加试合格的考生,可在报考时填报我校艺术班,参加中考后,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18000元/三年。
联系电话:88941834、88946244、88927455
联系人:刘主任、李主任。
长春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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