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就特殊学生破格录取的条件、类别、相关要求和具体事项提出学校工作意见,请市教育局基教处予以审核。
一、条件:学籍在集美区、海沧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类别:体育、艺术、音乐、创新活动
三、招生指标:7人
四、组织机构:
工作组组长:王阳灿
副组长:杜俊玉
成员:徐耀宏、林晓军、黄炜
监督组长:陈元生
成员:侯剑平、钟顺利
五、特殊学生破格录取条件
1、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其中体育特长生要求在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二等级以上,区级个人项目比赛前3名和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者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音乐特长生要求在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区级个人赛二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区级二等奖以上或者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成员。
2、征文演讲、网页制作、科技创新大赛等的特长生破格录取条件:要求是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包括区、市、省、国家级)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各校自己认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六、报名办法
5月11日至5月18日到我校教务处报名,并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教务处索取),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半身一寸照片一张(贴报名表)。
七、录取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5月22日下午
报送拟破格录取对象名单:5月23日
公布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30日
附:1、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厦门市教育科研网,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我校校门口公示。
2、请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参加中考后填报志愿表时,务必在第三批第一个志愿填报“厦门市 集美区灌口中学”。
八、招生咨询电话:6381801、3870613
招生监督电话:6385265